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xwzfw/2016-00018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县委政法委
发文日期:2016-11-10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文安县政法委2015年决算公开
文安县政法委2015年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县委政法委 发布日期:2016-11-10

 

 

 

 文安县政法委

 

 

 

 

 文安县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概况及决算

 

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文安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文安县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收支)

 

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无支出)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无政府采购)

 

第三部分 文安县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费的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的情况的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安县政法委概况

 

主要职责:文安县政法委是领导、组织、指导全县政法机关队伍建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研究制定全县政法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决策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研究制定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及措施,按照县委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直接管理县委委托管理的部分政法干部。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监督、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推动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

 

(六)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制止非法宗教工作。

 

(七)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八)组织推动政法工作重大政策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工作改革。

 

(九)指导乡镇政法队伍的工作。 

 

(十)办理县委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文安县政法委2015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文安县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文安县政法委收入343.12万元,支出301.16万元。

 

二、2015年文安县政法委收入343.12万元。

 

三、2015年文安县政法委支出343.12万元。

 

四、2015年文安县政法委财政拨款收入343.1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01.16万元。

 

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会议费2.6万元,培训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4年减少19878元。公务接待费201433781元,减少13781元,原因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经费的支出核算。培训费增加是因为培训政法干警是从2015年开始的。会议费是因为有上级领导检查工作。

 

六、2014年机关运行经费70万元,2015年文安县政法委人员经费支出17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9.5万元。人员经费增加。

 

七、无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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